柬埔寨环境部《2020年环保工作成果及2021年工作方向》

  • 来源:柬埔寨环境部
  • 发表时间:2020-11-03
  • 访问次数:
    2020年11月3日上午,在柬埔寨环境部召开的《2020年环保工作成果和2021年工作方向》总结会议上,环保总局局长HE Chea Sina作报告2020年环保成果及2021年工作方向。

    当时,总干事阁下向会议通报,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部在其框架内管理和协调环境保护工作,包括:

    (1)制定政策、法律和指南;

    (2)监测环境质量:空气、水、土壤;

    (3)推动执法(监测、检查、污染);

    (4)推动城市污水管理;

    (5)提供环评(EIA)报告的反馈并监督环境管理计划(EMP)的实施;

    (6)执行国际公约和区域协议;

    (7)以及提供与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相关的服务。

    2020年,环境保护总局在其框架下完成了工作,取得了以下成果:

    (1)监测水污染和臭氧消耗管理子法令;

    (2)起草危险废物管理子法令和子法令草案;

    (3)10条河流、2个洞里萨河水目标、9个洞里萨河水目标、7个海水目标和203个水样进行了水污染风险区域分析,包括巴维特市的水源(PrekTapov和PrekThlok)和旱季高污染(液体废物、污水和垃圾);

    (4)污染源的检查和检查,包括检查污染源130家工厂,监测环境管理项目175个,检查解决49件,下发改正令40件,对环境污染罚款9件,推进污染源废水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安装。20个筛网安装点接收污染源液体和烟雾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,开展金矿业务化学销毁;

    (5)加强城市垃圾管理;

    (6)环境影响评价工作;

    (7)国际公约执行情况,包括《维也纳公约》和《关于O3有害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》、《关于有害物质的巴塞尔公约》、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》、《水俣公约》,以及批准《水俣公约》的协调程序。以及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的修订;

    (8)与合作伙伴的合作;

    (9)以及环保服务。

    综合部在为实现既定工作成果履行职责的过程中,也遇到了一些挑战,包括:

    1.干部人数尚未应对工作量;

    2.干部能力仍然有限克服政策、法律、规范的发展问题;

    3.预算、材料和实施工作的手段尚未达到要求;

    4.地方层面对城市垃圾管理的责任感仍然有限,缺乏主动性;

    5.管理问题废物和污染预防仍然不是重点;和6.环境服务顾问的能力仍然有限。

    2021年,综合部将继续落实和制定工作方向,包括:

    (1)编制法律文件、战略规划和技术指南;

    (2)监测公共水和空气质量;

    (3)推进源头执法;

    (4)推动城市污水管理的实施;

    (5)推进环境影响评价;

    (6)更新危险废物数据;

    (7)传播和能力建设;

    (8)公约工作和项目实施。

    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moe.gov.kh/index/27070